绍兴文理学院关于评选第十三届卓越奖学金的通知
为倡导“摒弃浮躁、拒绝平庸、脚踏实地、追求卓越”的校园精神,表彰在品德、学习、文艺、体育、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取得卓越成绩的在校学生,根据绍学院发〔2008〕160号《绍兴文理学院卓越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决定评选第十三届卓越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通过评选,树立先进典型,营造人人参与评选的校园民主氛围,形成“学习榜样,争做榜样,成为榜样”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校风学风建设。
二、申报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研究生、本专科生)。
三、申报方式
采取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申报条件
在品德、学习、文艺、体育、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取得卓越成绩,并得到师生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五、评选方式
(一)本次评选共分为社会评选、校内投票、现场展示会三个环节,权重分别为25%、25%、50%,计算总得票情况,按得票数取前6名。
(二)各学院联合书院举办学院小型推荐展示会推选1名候选人。候选人递交材料中,包括申报表、事迹材料、教授推荐词及每人2-3分钟的视频展示。
(三)学校卓越奖学金评审小组到候选人所在学院、书院进行民主评议考察,集体评议,确定10名卓越奖学金候选人。
(四)进行社会评选、校内投票、现场展示会等各类投票活动。
(五)评选结果分三个等级,共6名,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经校党委会讨论后,确定获奖人员及等级,并报韩启德副主席夫妇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同意。
六、时间安排
(一)10月14日—10月27日,各学院联合书院根据班级上报的初选名单确定1名候选人,并在本学院和所在书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
(二)10月28日前,各学院上报候选人材料,附件1、2纸质材料及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交校学生工作部(行政楼336室),附件1、2的电子版、3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300字以内的教授推荐词、2-3分钟个人视频(MP4格式,推荐分辨率为1920*1080)生活照1张(1M以上)发至xgb@usx.edu.cn。
(三)11月10日前,学校卓越奖学金评审小组考察评议,确定10名卓越奖学金候选人。
(四)11月11日—11月30日,校学生工作部(处)组织社会评选、校内投票、现场展示会等各类评选活动。根据投票结果和权重,计算总得票情况,按得票数取前6名。
(五)12月上旬,经学校党委会讨论后,确定获奖人员及等级,并报韩启德副主席夫妇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同意。
(六)举行颁奖仪式,具体时间择期另定。
七、工作管理
(一)卓越奖学金申报的工作由校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各学院具体负责。
(二)申报工作必须按照条件、方式及程序严格评审,宁缺勿滥,如本学年奖项有空缺,则将奖金余额转入下一学年使用。
(三)学校设立申报工作咨询、监督热线(88342666),接受同学的咨询和投诉。
八、奖励办法
(一)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有关获奖材料均存入学生本人档案,并报送韩启德副主席夫妇和绍兴市人民政府。
(二)奖金总额2.7万元,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8000元,二等奖2名,每人奖励5000元,三等奖3名,每人奖励3000元。
请各有关部门、各学院认真组织,保证申报工作及时、顺利完成。
绍兴文理学院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