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7〕2号)精神,现将我校2017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6年9月30日之前进校的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申请人应系统担任一门以上本科或研究生课程教学,本次认定教学任务的截止时间为本学期末。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4月12日-4月21日之间每天7:00-24:00,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申报。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按网报系统提示流程逐步操作,首次登录系统,须注册。现场确认点选择时,选择 “绍兴文理学院”。
2.任教学科为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学科,点选系统中提供的二级学科。按网报系统要求上传照片。
3.必须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以便使用“找回密码”功能时接收系统发来的电子邮件。
4.注册填写信息并“提交”,系统显示“你已完成注册”后,为确保注册信息无误,需及时登录系统获取报名号,查看、修改注册信息,打印申报材料。
5.申请人申报后在网报系统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选择A3格式,双面打印一式2份)、《思想品德鉴定表》及《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2010年12月修订)》。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体检
学院择日安排硕士及以下学位的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表见附件1、附件2,辅导员由学校单独组织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测试完成后填写《浙江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附件4),同时在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栏填写测试结果(请填写A/B/C/D等次)并签名。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的申请人自行前往附属医院进行体检。
(三)材料上报
学院于4月28日前上报申报材料。各学院需上报的材料为:
1.《浙江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电子表格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加盖公章。
2.各学院教师资格认定专业评议组专家名单(加盖公章)。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所有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3)照片1张(与网上申报系统照片相同,背面写上姓名用于做证)
(4)体检表1份
(5)普通话证书及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硕士及以下学位者提供)
(6)授课证明1份(见附件5,非专任教师岗位人员提供)
(四)学校审查
5月4日-5月16日,学校对申请人员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查。对审查通过人员,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统一报教育厅备案并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三、证书补发换发工作
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损毁需补发换发的,本次认定统一办理。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6)原件2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确保我校此项工作如期完成。联系电话:88342915,联系邮箱:gy8246@usx.edu.cn,联系人:郭燕。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