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小组、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全面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小组
(三)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四)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二、组织实施
(一)基本原则
1.考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A区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时加强对考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的考察。
3.实行差额复试,计划招生人数与复试人数比例为1:1.2。
4.对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标准,参照《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执行。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准备的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亲笔签名的《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和《诚信复试承诺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报考信息、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在入学时交验)。
3.往届毕业生:考生报考信息、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同时还需交户籍(户口)证明、定向就业意向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6.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达到国家线的考生,须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于录取结束后返还)。
7.在读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须联系所在院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在学信网上注销研究生学籍,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三)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四)复试内容及分值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不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总分150分,内容包括: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30分):主要包括英文自我介绍、对话、回答问题等环节。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80分):考生现场随机抽取试题并作答,试题的命题范围主要为材料力学以及相关专业知识。
(3)综合能力考核(40分):就考生的自我介绍、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情况进行综合提问。
3.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 (初试成绩÷5)×70% + (复试成绩÷1.5)×3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五)复试程序
1.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接收到复试通知的24小时内,将所需材料的电子版(合成一个不大于25M的PDF文件),发送至邮箱1073330140@qq.com。
2.请考生携带好所需材料到指定教室报到。在报到前,请考生详细了解学校公告和学院的复试细则,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3.审查教师完成资格审查以及“两识别”(人脸识别、认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比对)等工作。
4.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完成抽签,确定分组以及综合面试的先后次序,进入候考教室等待综合面试。
5.进入综合面试考场后,随机抽取试题并按要求作答。
6.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部分,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应诚信考试,不得作弊;参加复试后,禁止将复试考核中相关答题信息泄露或公布。如有上述情况,一经查实,将依规严肃处理。
三、调剂
(一)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达到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优先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机械专业(领域代码前四位为0855)的考生进入调剂复试。若机械专业调剂生源充足,优先接收初试科目与本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考生。
4.在上述调剂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接收其他相近专业的考生进入复试,其中电子信息类(领域代码前四位为0854)的考生优先考虑。
5.不接收同等学力报考考生。
(二)调剂要求
1.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研究生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官网http://yjsc.usx.edu.cn/yzw/sy.htm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调剂考生在系统上收到待复试通知后须在6小时内确认是否参加调剂,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录取
1.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外语与数学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外语与数学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2.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3小时内确定是否同意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在新一轮调剂未开始前,可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复试合格考生,补录取考生如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后一周内,考生需提供体检证明。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可就近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认可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体检,需提前与学院联系,申请延后提交体检证明。如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处理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低于90分;
(3)体检不合格。
五、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
柴老师:178 5851 6762
郝老师:132 4821 9309
督查小组:137 5856 3978
七、其他
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与上级相关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绍兴文理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7日
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
附件3: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复试考生个人简况表
附件4: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2023年)
附件5: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