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规划院”)成立于1995年5月,原为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初,经改制为台州资本集团下属国有企业,并由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托管。
台州规划院作为台州市设计龙头企业,是一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工程监理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民用建筑节能评估一类等资质的综合性设计研究机构。公司共设有十一个业务部门、一家下属子公司。现有员工300余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20余名,工程师100余名,国家各类注册人员90余名。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资格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⑶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⑷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⑸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受诫勉、组织处理的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
⑹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⑺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二)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岗位报考条件、考试类别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学科)参照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我公司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方向确定。专业及学位最终以相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在国(境)外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最终以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学历、学位认证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