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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关于评选2020年创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2021年01月07日 16:44  点击:[]

各二级学院:

2020年,全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创就业工作,积极落实“一把手”工程,全校齐心协力,各个二级学院主动出击,积极为毕业生创就业提供指导和服务。截至11月30日,我校2020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4%。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校毕业生创就业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毕业生创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为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毕业生的学院,先进个人为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名额

创就业工作先进集体7名;先进个人推荐名额见附件。

三、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创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各学院总结本年度的创就业工作进行申报参评,学生处根据各学院的申报材料、实绩数据(70%)和综合纪实考核结果(30%)进行汇总审核(创就业工作实绩数据、综合纪实考核评分指标体系参见附件1、附件2),最终按得分排序确定。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和要求

1.结合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就业意识、就业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加强对毕业生的创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注重就业形势、创就业政策宣传;

2.热心帮助毕业生解决在就业创业中碰到的实际问题,指导和服务毕业生就业创业;

3.积极帮助毕业生推荐岗位,在创就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专业教师优先推荐;

4.积极配合做好毕业生跟踪调研回访工作。

四、评选方法

创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由学生工作部(处)进行指标核算,根据结果排名。个人奖项由各学院组织推荐并公示。

五、材料申报

申报集体准备申报材料(附件2的支撑材料,并填写附件3),申报个人填写附件4,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于2021年1月20日前上交校学工部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陈新辉;联系电话:88342598。

六、奖励办法

校学生工作部(处)将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并在2021年的创就业经费下拨时予以适当奖励。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创就业工作实绩考核评分指标体系考评表

2.绍兴文理学院创就业工作纪实考核评分指标体系考评表

3.绍兴文理学院创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4.绍兴文理学院创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5.绍兴文理学院2020年度毕业生创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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