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处置透明度。根据《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绍市财资〔2015〕86号)、《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操作规程(试行)》(绍政办发〔2015〕87号)、《绍兴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权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绍市财资〔2018〕4号)、《绍兴文理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拟对空调机等资产进行报废公开处置,共计金额16503元。现将本次拟处置资产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和情况反映,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本单位(联系人:朱烈锋,联系电话:88348932)或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徐瑛联系电话:88342704)反馈,并留姓名及联系方式。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