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绍学院发[2016]74号)、《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校级教学优秀奖评选实施细则》(机电学院[2017]2号)文件精神和教务处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五届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党委书记和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教研科。
二、评选原则
1.坚持教学的质、量和教书育人相统一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过程做到“三个公开”:参评者的有关数据公开,评选程序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三、评选对象
本院在编在岗且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专任教师(以教务处下发名单为准)。
四、申报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富有教学改革创新意识,在教学中严格要求学生,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欢迎。
2.积极承担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的各类教学任务,每年必须承担至少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且课程教学工作量不低于学院平均课程教学工作量。2015年度学院平均教学工作量为308.6,2016年度学院平均教学工作量为317.5。
3.每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在A级且每年课堂教学质量综合测评成绩在学院排名前1/2。
4.教师年度考核合格且无教学事故;两年内未在岗(不含进修、挂职锻炼等)超过3个月不得参加评选。
五、评选工作进程
1.4月20日前,同时符合上述四项申报条件者,经个人申报并填写《机电学院2015、2016年度教师教学工作量登记表》(附件1)、《教学优秀奖申报表》(附件2),由学科组织签署审核推荐意见。
2.4月25前,学院初审申报表,并组织现场展示活动。
3.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评议,确定拟获奖名单。
4.4月27日前,将拟获奖人员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满足申报条件1、3、4的教师名单如下:
范立新 黄龙军 鲁志康 施丽莲 吴福忠 叶晓彤 赵伟强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