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学院概况
  • 学院简介
  • 现任领导
  • 机构设置
  • 委员会
师资队伍
  • 正高名录
  • 副高博士
  • 研究生导师
本科生教学
  • 专业建设
    • 专业设置
    • 重点专业
  • 培养方案
  • 教学大纲
  • 教学信息
研究生培养
  • 研究生招生
科研服务
  • 科研项目
  • 学科概况
  • 科研成果
  • 嵊州研究院
  • 诸暨研究院
  • 上虞研究院
招生就业
  • 本科生招生
  • 本科生就业
  • 研究生招生
党建工作
资源中心
  • 学院黄页
  • 表格下载
诚聘英才
  • 本科生教学
  • 专业建设
    培养方案
    教学大纲
    教学信息
  • 教学信息
  • 机电学院关于开展实验(实训)教学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

    2015-10-26  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实验(实训)教学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机电学院自查阶段的具体安排如下:

    1.各学科自查

    各学科组织所属实验室、实训中心参照《绍兴文理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绍学院发[2010]24号),对本学科实验(实训)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完成自查报告及有关材料,上交教研科的截止时间:10月31日

    2.院督导审查

    本次专项检查专家组由院督导组担任。院督导组根据各学科、实验室提供的《自评报告》和有关资料,对有关内容逐项进行审议、统计、汇总,并给出实验(实训)教学检查修改意见。各学科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截止时间:11月4日。

    3.学院自查报告

    教研科根据专项检查内容及各学科上交的自查报告于11月6日前完成机电学院实验(实训)专项检查自查报告并上报教务处。

    4.学校检查

    11月6日至11月27日为学校检查阶段,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学校通知。

    教研科

    2015年10月26日


    上一条: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
    下一条: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关于2015学年01学期开学阶段工作的安排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