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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育人成才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0年08月18日 00:00  点击:[]

工学院党委〔2010〕13号
各党支部:
党的十七大作出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部署,根据学校党委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重点,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开展“育人成才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在“服务学校转型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上下功夫,使基层党支部成为育人成才先锋,使教职工党员成为党性坚定、业务优良、为人师表的先锋,使学生党员成为理想远大、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先锋。
(二)主要目标
通过以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重点,深入开展“育人成才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使学院党组织和师生党员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成效进一步凸显。到2012年,培育一批育人成才、创新创业,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业绩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培育一批党性坚定、业务精良、为人师表的优秀教职工党员和一大批理想远大、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党员。
二、主要举措
根据学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安排,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学校相关创建工作,并结合学院实际,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党员教育培训
1.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创新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向党员干部推荐自学学习书目活动;积极参与学校党建研究会活动,加大党建课题研究力度。
2.做好党组织和党员先进典型的宣传教育。积极参与“党支部建设创新奖”、“示范性党员之家”、“党员之家”优秀指导老师、优秀共产党员评比活动。大力宣传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为学院建设发展和师生成长成才作贡献。
(二)优化基层组织设置
1.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根据基层学术组织建设实际和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促进教学科研事业发展的原则,以教工党支部建在学科上和学生党支部建在专业或班级上为主的模式,科学合理地设置基层党组织。
2.提高组织覆盖效果。建设好“党员之家”;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探索学生社团党团共建,不断拓展党的工作和影响覆盖面,进一步提高组织覆盖效果。
3.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主要是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尤其是书记队伍建设。学院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推直选”党支部书记试点工作。
(三)组织三大专项行动
1.开展“关爱学生、助推发展”行动。进一步强化全员育人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教职工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凝聚到培养学生、促进学院发展上来。建立健全党员导师制,助推学生在学科竞赛、考研考级、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新进步、创造新业绩;开展教工党员“五个一”活动,每一名教师党员联系一个学生班级、一个学生寝室和一名以上困难学生,给学生一句终身受益的话,召开一次有针对性的座谈会,助推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成为受社会欢迎的应用型人才。
2.开展“求真知、强责任、作奉献”行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服务社会。以《工学院“学生党员示范项目责任制”》为载体,充分发挥学生党员表率作用,进一步提高学生党员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1+1+1”活动,每1名大学生党员1季度至少参加1天志愿者服务,在志愿服务中增强社会责任,在爱心奉献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开展学生党员创先争优六项竞赛活动,比学习、比素质、比成果、比服务、比守纪、比正气。不断激励广大学生树立远大志向,掌握过硬本领,努力为社会做贡献。
3.开展“三化四有”创建行动。以“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人性化服务”为抓手,按照有一个健全的服务网络、有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每两年有一次主题鲜明的支部建设创新活动、有满足党建需要的活动场地和经费保障的要求,开展具有特色、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通过实施目标管理、推进支部建设创新活动、构建服务网络平台,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三、方法步骤
根据学校党委部署,创先争优活动历时两年半时间。第一阶段从现在开始到2011年6月,以迎接建党90周年为专题,在搞好动员的基础上,通过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第一阶段的主要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8月中下旬)。在深入调研、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会议作出安排部署。
2.公开承诺(9月中旬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后,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教职工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监督。公开承诺的内容,要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相衔接,进一步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3.检查调研(12月中下旬)。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按照校党委的要求,及时对各党支部活动开展及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4.群众评议(12月中下旬和2011年6月)。党委对各党支部、各党支部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教职工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5.评选表彰(2011年6月下旬)。党委对各党支部、各党支部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适时进行评选表彰。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师生公认度。
第二阶段从2011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专题,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具体步骤方法根据中央、省委、省教育工委以及我校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再作详细安排)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院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总体规划设计与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方案的具体落实。
组 长:陈文平
副组长:金列华
办公室主任:金列华(兼)
办公室副主任:王汉灵
成 员:刘 琦 李 梅 张爱全 王 伟 陈力群 谢丽萍
(二)加强宣传,树立典型。采取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以及活动开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营造创先争优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鼓励创新,统筹兼顾。要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活动取得实效的原则,鼓励在活动的实践载体和方式方法上探索创新,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同时要处理开展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四)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各党支部要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院将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进行分类指导,总结先进经验,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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