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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关于评选第十三届卓越奖学金的通知

2016年10月21日 08:20  点击:[]

绍兴文理学院关于评选第十三届卓越奖学金的通知

为倡导“摒弃浮躁、拒绝平庸、脚踏实地、追求卓越”的校园精神,表彰在品德、学习、文艺、体育、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取得卓越成绩的在校学生,根据绍学院发〔2008160号《绍兴文理学院卓越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决定评选第十三届卓越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通过评选,树立先进典型,营造人人参与评选的校园民主氛围,形成“学习榜样,争做榜样,成为榜样”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校风学风建设。

二、申报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研究生、本专科生)。

三、申报方式

采取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申报条件

在品德、学习、文艺、体育、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取得卓越成绩,并得到师生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五、评选方式

(一)本次评选共分为社会评选、校内投票、现场展示会三个环节,权重分别为25%25%50%,计算总得票情况,按得票数取前6名。

(二)各学院联合书院举办学院小型推荐展示会推选1名候选人。候选人递交材料中,包括申报表、事迹材料、教授推荐词及每人2-3分钟的视频展示。

(三)学校卓越奖学金评审小组到候选人所在学院、书院进行民主评议考察,集体评议,确定10名卓越奖学金候选人。

(四)进行社会评选、校内投票、现场展示会等各类投票活动。

(五)评选结果分三个等级,共6名,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经校党委会讨论后,确定获奖人员及等级,并报韩启德副主席夫妇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同意。

六、时间安排

(一)1014日—1027日,各学院联合书院根据班级上报的初选名单确定1名候选人,并在本学院和所在书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

(二)1028日前,各学院上报候选人材料,附件12纸质材料及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交校学生工作部(行政楼336室),附件12的电子版、3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300字以内的教授推荐词、2-3分钟个人视频(MP4格式,推荐分辨率为1920*1080)生活照1张(1M以上)发至xgb@usx.edu.cn

(三)1110日前,学校卓越奖学金评审小组考察评议,确定10名卓越奖学金候选人。

(四)1111日—1130日,校学生工作部(处)组织社会评选、校内投票、现场展示会等各类评选活动。根据投票结果和权重,计算总得票情况,按得票数取前6名。

(五)12月上旬,经学校党委会讨论后,确定获奖人员及等级,并报韩启德副主席夫妇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同意。

(六)举行颁奖仪式,具体时间择期另定。  

七、工作管理

(一)卓越奖学金申报的工作由校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各学院具体负责。

(二)申报工作必须按照条件、方式及程序严格评审,宁缺勿滥,如本学年奖项有空缺,则将奖金余额转入下一学年使用。

(三)学校设立申报工作咨询、监督热线(88342666),接受同学的咨询和投诉。

八、奖励办法

(一)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有关获奖材料均存入学生本人档案,并报送韩启德副主席夫妇和绍兴市人民政府。

(二)奖金总额2.7万元,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8000元,二等奖2名,每人奖励5000元,三等奖3名,每人奖励3000元。

请各有关部门、各学院认真组织,保证申报工作及时、顺利完成。

 

 

绍兴文理学院       

                                                   201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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