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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课堂教学质量同行评价分的通知

2014年01月02日 09:08  点击:[]

各学科:

根据《工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办法》(工学院[2010]8号)文件精神,我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仍然按照三类测评成绩综合而成。结合期末工作安排,现通知如下:

各学科要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小组,由学科主任负责组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本学期所有参与本部门专业考核的教师(含院部兼课人员)开展教学质量测评,评价用表详见附件。

学院负责综合汇总并提供每教师课堂教学综合测评分。

务请各学科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教师测评结果交工学院教研科。

工学院教研科

2014年1月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第六批课程教学模式改革项目立项评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