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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5年05月04日 10:27  点击:[]

相关学科: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2015年我校新增专业情况,需要制(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象

本次方案制(修)订工作涉及2个专业,具体包括:

1.中职招生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新增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二、制订依据

《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制订201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绍学院发〔2014〕2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三、制订要求

1.各相关学科要高度重视此次方案的制(修)订工作,认真学习《指导意见》,充分理解方案制订原则、要求、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课程体系、课程教学大纲与课程体系的相互关系,统筹规划,明确任务和要求,做到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管理措施到位,在集思广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论证,确保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合理性。

2.为及时高效地完成此次方案的制订工作,相关学科应瞄准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升级、现代服务业培养和公共服务领域等对新型人才的需求,根据各专业建设思路及进一步加强应用型建设要求,结合专业人才社会需求调研成果及生源情况,努力体现专业特色及专业优势,认真制订切合本专业实际情况的、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方案。

3.由学科负责组织专家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培养方案必须要有2位外校同行专家的书面论证意见,论证意见内容包括对教学方案总体评价以及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体系等项目的评价。

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在大类分流前的课程设置须与自动化专业一致。

5.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公共平台课程中大学英语课程开设为:大学英语B1、大学英语B2。

四、时间安排

5月11日前,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上报第一学期课程设置表电子稿。

6月1日前,两个专业上报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电子稿。

6月1日—6月10日,教务处初审。

6月10日—6月20日,学校组织专家论证。

6月30日前,两个专业上报相关专业专家评价意见纸质稿和专业方案制订总结。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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